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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擬出租有權處置/受托管理的資產,并通過“浙交匯”平臺公開披露資產出租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出租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分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請及相關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交易過程中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浙交匯”平臺相關交易規則及規定,恪守出租公告約定,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我方已認真考慮本次出租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經營、行業、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6)我方已如實、完整地披露標的資產狀況,并在標的資產出租后積極協助承租方辦理資產交接手續,若發生資產交接糾紛,由我方負責解決;
(7)若標的資產存在優先承租權人的,我方將履行通知義務,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辦理意向登記手續并參與競價活動等;
(8)在本次出租活動、《租賃合同》簽訂及后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糾紛,均由我方自行解決,與“浙交匯”平臺無關。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匯”平臺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出租土地基本情況 | 坐落位置 | **市**區半山鎮沈家橋村 |
土地證號 | 杭拱國用(2001)字第000027號 | |
土地面積 | 9742.00平方米 | |
用途 | ||
類型 | 劃撥用地 | |
使用年限 | ||
已使用年限 | ||
使用期限 |
標的狀態 | 空置; |
其他權利情況 | 無 |
其他披露事項 | 1、權證相關信息:土地為泥地,未硬化,取得土地證。2、出租標的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無市政管網排污口,出租標的按現狀出租。3、是否辦理抵押登記:否。4、是否設立居住權:否。5、租賃期間承租方生產經營過程中要求無污染、無噪音產生。產生的生活垃圾嚴格按照**市垃圾分類的要求分類,由承租方自行處理,產生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6、因為政府原因不能辦理相應資質開展營業,責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7、此次競買僅為出租標的租賃權,不包括出租標的內設施、設備和物品。競買方報名前需進行實地勘察,標的實際出租位置及面積,以現場實地勘察及咨詢出租方為準。8、意向方競得標的后需對承****水廠管道地塊進行無償監管,嚴禁在此區域傾倒外來土方和建筑垃圾。 |
出租方基本情況 | 出租方名稱 | **** |
聯系人 | 徐川 | |
聯系方式 | 固定電話:0571-****9597 | |
聯系地址 | **市**區半山路345號 |
交易條件 | 租金掛牌價 | 8.778 萬元/年 | |||
是否有保留價 | 無 | ||||
租金掛牌價備注 | 不遞增 | 是否優先承租權情況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 出租用途 | 土地僅用于搭建工程項目配套的大臨設施使用 | ||
與交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履約保證金:5萬元。2、承租方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自行辦妥經營證照、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證照及手續,并自行完善相關配套設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關資料辦理的,出租方協助提供。承租方須在承租前自行對出租標的進行全面了解,并對營業所需的各項審批條件和規定進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參與競租的行為將被認為已作充分的預判和決策,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不能獲得營業開設審批(包括土地規劃用途和既有結構、設計等因素在內),或后續因為政策變化導致無法繼續開設的各項經營風險,承租方承諾獨立承擔,出租方不對無法履行、投入成本、裝修損失等承擔任何形式的賠償或補償責任。3、出租標的為泥地,未硬化,按現狀交付使用,交付時出租方不保證出租區域地面上臨時建筑工棚等的拆除工作。不負責場地平整、排水系統建設、水電建設等工作。4、出租標的現場水電由承租方自行負責解決,水、電涉及的材料費用及使用費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用水、用電向出租方相關單位申請,單獨計量收費,費用按出租方相關單位的收費標準執行,按時繳納。出租標的使用過程中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場地平整、排水系統建設、水電建設、門衛管理等)均由承租方承擔。5、出租標的介于臨半路與拱政工出(2023)2號地塊之間,出租方對出租標的業態有嚴格限定。出租標的僅限于搭建工程項目配套的大臨設施使用,不得從事物流、倉儲、廢舊物資回收等業態;嚴禁用做外來土方和建筑垃圾的堆放場地。若承租方擅自改變租賃業態,一經發現,自違反約定之日起,出租方有權單方面立即解除合同,承租方15日內清退出場,并按合同約定的年租金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造成出租方其他損失的同時賠償全部損失。6、承租方承租標的后需在地面增加設備設施的,需書面報出租方審核通過后方可實施。7、承租方與出租方應在項目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簽訂租賃合同,如自項目成交后第30個自然日內雙方仍未簽訂租賃合同的,項目自動終結,出租方有權收回標的或收回后重新掛牌。8、承租方競得后不得變更簽約人,不得對出租標的進行轉租、轉借、轉讓、分租、抵押、或無償提供給第三方使用。一經發現,自違反約定之日起,出租方有權單方面立即解除合同,15日內清退出場,除繳納租金外,還需按合同約定的年租金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造成出租方其他損失的同時賠償全部損失。9、承租方確保生產經營符合國家法****政府相關部門的要求,****政府認可的行業許可和資質。服從出租方相關部門的管理。租賃期間若發生環境污染、安全生產等責任事故,致使出****政府部門處罰或被追責的,出租方有權單方面立即解除合同,承租方于15日內清退出場;除繳納租金外,還需按合同約定的年租金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造成出租方其他損失的同時賠償全部損失。10、租賃期間,****政府有重大項目落地或城市建設、政府規劃、政策調整等原因,需征用或使用出租場地的,出租方在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后可以單方解除合同。承租方無條件配合騰空并歸還承租區域,并在合同終止后15天內完成此項工作,同時出租方對承租方在承租場地的投入、裝修等不作任何形式的賠償或補償。具體以合同條款為準。11、場地租賃合同中除承租方相關信息及“租金價格”條款等手填條款外,其他條款均已確定而不得修改。12、該出租場地為出租方的項目規劃用地,租賃期內合同有隨時提前終止的風險。13、出租方因檢查等工作需要進入場地,承租方無條件配合。14、意向****政府相關部門咨詢標的規劃及可使用開發情況,如因政府等原因不能辦理相應資質開展營業的,出租方不承擔相應責任不對意向方投入進行任何形式的賠償。 | ||||
租期 | 二年六個月 | ||||
有無免租期 | 無 |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1、意向方應為具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3、意向方若為企業的,應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執行標準:需提供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記錄,查詢網址:http://www.****.cn/index.html) | ||||
保證金事項 | 交納金額(萬元) | 10.00 | 交納時間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完成支付為準)。 | |
溫馨提示 | 因技術、網絡等原因,****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 ||||
交納方式 | 網上銀行;銀行轉賬 | ||||
保證金扣除條款 | 1.競買活動結束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競買方,且未出現“浙交匯”平臺規定應當扣除或不予退還競買保證金情形的,其已遞交的保證金在競價活動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無息原路返還至競買方的“我的賬戶”中。2.項目成交(即競買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承租方遞交的競買保證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自動轉為立約保證金,浙交所在項目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將立約保證金轉付至出租方指定賬戶。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終結。 | |
是否自動延牌 | 否 | |
延牌情況 | 目前已**0個周期,已**0個工作日 | |
遴選方式 | 動態報價 | |
遴選方案主要內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整止,期間征集意向方并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符合承租方資格條件的意向方應在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浙交匯”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并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2、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競租方,則信息披露終結。3、信息披露期滿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競買方,則按動態報價結果確定成交價和承租方。 |
項目附件 | 《報名所需材料清單及說明》.docx 《實地勘察證明》.docx 《授權委托書》.docx 《特別事項約定》.docx 《浙交匯意向方報名時所需文本》.docx 《租賃合同樣稿》.pdf 平面圖.jpg |
交易機構 | 聯系人 | 王女士 | 電話 | 0571-****0246 |
手機 | 187****9160 | |||
傳真 | 郵箱 | |||
地址 | **省**市上****東路332號**國際4號樓18層 | 網址 | ww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