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然**部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交易規則的通知》(****)有關規定,經博****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博****公司****科協2號豹皮花花崗巖礦隔離帶普查探礦權協議出讓有關事項公示如下:
一、出讓人
名稱:****
場所:**市金光大道3號
二、受讓人
名稱:博****公司
場所:新****工業園區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6********358067X
三、出讓探礦權基本情況
礦山名稱:****科協2號豹皮花花崗巖礦隔離帶普查探礦權
勘查礦種:飾面用花崗巖礦
地理位置:****東59°54′方向,距**市市區直線距離約31.35千米。
面積:0.0092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
拐點 | 緯度 | 經度 |
1 | 45°01′31.83″ | 82°24′46.16″ |
2 | 45°01′31.35″ | 82°24′46.15″ |
3 | 45°01′31.36″ | 82°24′17.88″ |
4 | 45°01′31.83″ | 82°24′17.89″ |
四、符合協議出讓規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協議出讓規定的情形:基于礦山安全生產和**合理開發利用等考慮,已設采礦權深部或上部的同類礦產(《礦產**分類細目》的類別,普通建筑用砂石土類礦產除外)的已設采礦權深部或上部、周邊、零星分散**,以及屬同一主體相鄰礦業權之間距離300米左右的夾縫區域,自然**主管部門可以直接以協議方式出讓探礦權或采礦權。
依據:符合《自然**部關于進一步完善礦產**勘查開采登記管理的通知》(自然資規〔2023〕4號)第一條第一款第三項“采礦權人在**范圍深部、上部開展勘查工作,無須辦理探礦權新立登記”、《自然**部關于深化礦產**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自然資規〔2023〕6號)第二條第二款“基于礦山安全生產和礦業權設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產系統進一步勘查開采礦產**(普通建筑用砂石土類礦產除外)的已設采礦權深部或上部、周邊、零星分散**,以及屬同一主體相鄰礦業權之間距離300米左右的夾縫區域,自然**主管部門可以直接以協議方式出讓探礦權或采礦權”的規定。出讓收益按照《財政部 自然**部 稅務總局關于印****征收辦法的通知》(財綜〔2023〕10號)執行。
五、對公示內容提出異議的方式及途徑
公示時間: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24日。(10個工作日)
對本公示內容有異議的,請以書面材料形式反饋****(以公示期內收到時間為準)。
六、其他內容
本公示在自然******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同時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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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