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務需求
(一)72個PM2.5單因子市控站點年度運維服務
1、目前運維情況
中標**遵照《**市國考指標PM2.5單因子市控站點加密建設(合同編號:JH21-210100-00608)》合同中運維部分的內容進行運行維護工作,運維服務期至2022年8月21日。
2、總體運維要求
為**市72個PM2.5自動監測站點提供為期1年的運維服務,運維服務范圍包括各站點的PM2.5室外顆粒物連續監測儀、數據采集與傳輸設備、供電、空調等全部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及所有站點的電費、網絡通訊費、平臺運維、數據庫運維、交辦運維、服務器運維等所有涉及到的費用。
在委托運行管理及維護期間要求各站點儀器運行達到國家及行業頒布的技術標準和考核指標要求;既要及時維修所有站點系統和儀器的故障,更要防范和杜絕安全事故,使各站點真正發揮其效能和作用,確保監測數據及時、科學和準確。
(1)設備名稱
PM2.5室外顆粒物連續監測儀(品牌:賽默飛世爾,型號:DM5018,以下簡稱“PM2.5儀器”)。
地理位置
**市72個PM2.5自動監測站點。
(2)運維服務主要工作內容及要求
1)各站點的日常運行維護;
2)各站點的日常質量管理;
3)各站點的日常安全管理;
4)各站點監測設備及相關輔助設施維護、保養及維修;
5)各站點監測數據每日審核、上報;
6)各站點數據采集及傳輸設備維護、保養及維修,****中心通訊正常,確保監測數據及時準確****數據中心;
7)當每日6時~18時任何站點出現儀器故障,應在2小時之內響應并通知采購人,4小時內到達現場解決儀器故障(通信線路、電力線路故障除外,但應及時與相關部門聯系積極解決)。供應商需準備設備總數3%-5%的備機,若儀器故障無法在4小時內排除,供應商必須在48小時內提供并更換相應的備機,保證自動站正常運行。當儀器出現故障不能及時修復時,應在48小時之內使用備機開展監測。
(3)財產保護
委托運行管理及維修的全部資產(包括全部產權和建筑物、設備及配套設施)屬我局所有。未經采購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各類財產進行出售、抵押或轉移。
數據保密
在委托管理期間,應對系統狀況和數據嚴格保密。未經我局同意,供應商不得利用本項目的所有資料對外開展技術交流、業務聯系、數據交換等。
安全保證
在委托管理期間,供應商應按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建立安全生產制度,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在委托管理期間,72個站點中出現的所有安全事故責任,均由供應商承擔,并賠償所造成的一切損失。但因洪水、地震、颶風、臺風、站點外部火災、爆炸、恐怖襲擊、武裝沖突、蓄意破壞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儀器損壞供應商不承擔責任。
人員及車輛要求
1)人員
供應商應配備項目負責人、現場運維工程師、數據分析報告制作員、后臺運維保障服務員等崗位人員至少8人。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后2周內應配齊以上項目人員,并向采購人報備人員信息,經采購人同意后方可參與本項目工作,運維服務期間若有更換及時報備。運維工程師應為專職人員,具有2年以上環境空氣自動監測運維經驗,熟悉所有環境空氣自動監測儀器設備運行、質量控制、維修、更換備件等工作。運維人員應為專職人員,不允許參與本項以外的工作。
采購人有權對成交供應商安排的技術人員進行技術考核,如不能滿足實際維護能力要求,不遵守管理制度,影響運維工作開展,采購人有權要求更換技術人員,成交供應商在收到要求更換運維技術人員的文件2周之內進行更換。
2)車輛
供應商應配備至少4臺專用運維服務車輛。
(4)平臺運維服務要求
1)配合設備運維人員對所有點位,各個區域及審核和未審核數據篩選時間段進行查看,確保數據的準時和準確顯示。
2)查看監測設備的數據運行狀態情況,包括在線設備,離線設備,有問題計時通知設備運維人員進行維護,并配合分析離線設備原因。
3)對用戶申請平臺功能的相應權限進行授權。
4)平臺各功能模塊及圖形化是否運行及正確展示。
5)恢復由于用戶誤操作產生的錯誤信息數據問題。
(5)數據庫運維服務要求
1)定時備份數據庫。
2)定時間監測數據庫的安全性,監控數據庫的存取訪問和性能,并作出相應的優化。
3)定時清理日志文件。
(6)交辦運維服務要求
1)對申請企業微信推送的污染防治交辦業務人員授權。
2)對微信推送授權后的交辦業務人員進行分組歸類。
3)查看推送服務功能是否運行正常。
4)維護交辦污染類型(新增、修改等)。
(7)服務器運維服務要求
1)定期系統維護(升級,重啟)。
2)后臺應用程序服務維護。
3)安全性檢查(定期殺毒,打補丁)。
4)殺毒。
3、工作目標
供應商必須建立完善的的質量管理體系,提供及時、準確、有效的監測數據,運行質量應達到以下指標:
(1)各站點所獲取的有效監測數據必須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中規定的污染物濃度數據有效性最低要求:24小時平均:每日至少有20個小時平均濃度值或采樣時間;年平均:要求每年至少324個日平均濃度,每月至少有27個日平均濃度值(二月份至少有25個日平均濃度值);
(2)各站點PM2.5監測數據有效率達到90%或以上;
(3)數據質控考核達到90分以上。
4、運維服務技術要求
運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要求供應商完全執行中華人民**國環境保護標準《環境空氣顆粒物(PM10和PM2.5)連續自動監測系統運行和質控技術規范》(HJ 817-2018)等相關標準。
(1)一般要求
1)保持機柜內部環境清潔,布置整齊,干凈清潔,標識清楚;
2)檢查供電及網絡通訊的情況,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如若發生停電情況,第一時間反饋給采購人,并階段性提交書面材料;
3)保證空調正常工作,儀器運行溫度保持在25℃左右,機柜內溫度日波動范圍<5℃,相對濕度保持在80%RH以下;
4)指派專人維護,設備固定牢固,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靠近;
5)每次維護后做好系統運行維護記錄;
6)進行維護時,應規范操作,注意安全,防止意外發生。
(2)每日工作內容
1)每日檢查數****中心平臺,發現數據掉線及時恢復,積極同采購人工作人員保持聯系;
2)每日審核前一個自然日所有站點的數據,****中心平臺,并向采購人提交《每日數據審核記錄》;
3)發現運行數據有持續異常值時,應立即通知采購人,在每日6時~18時出現的故障,應在4小時內解決(通信線路、電力線路故障除外,但應及時與相關部門聯系積極解決);
4)根據儀器分析數據判斷儀器運行情況;
5)根據故障報警信號判斷現場狀況。
(3)每周工作內容
每周各站點至少巡檢1次,并做好巡查記錄,巡檢時需要完成的工作包括:
1)查看設備是否齊備,無丟失和損壞;
2)檢查PM2.5儀器的運行狀況和工作參數,判斷是否正常,如有異常情況及時處理,保證儀器運行正常;
3)每周對顆粒物的采樣紙帶進行檢查,檢查紙帶是否有破損或邊緣不光滑的情況;如紙帶即將用盡,及時進行更換。
4)查看PM2.5儀器采樣流量,并確保其在正常范圍內。
5)檢查外部環境是否正常,有沒有對測**果或運行環境存在明顯影響的污染源;
6)檢查電路系統,保證系統供電正常,電壓穩定;
7)檢查站點的通訊系統,****中心端的連接正常,數據傳輸正常;
8)在冬、夏季節應注意站點室內外溫差,若溫差較大,應及時改變站點溫度或對采樣總管采取適當的控制措施,防止冷凝現象;
9)應及時清除站點周圍的雜草和積水,當周圍樹木生長超過規范規定的控制限時,應及時剪除對采樣或監測光束有影響的樹枝;
10)每周對機柜內外環境衛生進行檢查,及時保潔。
(4)每月工作內容
1)清洗PM2.5切割器,檢查顆粒物分析儀儀器噴嘴、壓環等部件;
2)檢查PM2.5分析儀流量,超過國家相關規范要求,及時進行校準;
3)清洗空調過濾網,防止塵土阻塞空調濾網影響運行效率;
(5)每季度工作內容
1)對PM2.5儀器內外進行除塵,包括儀器背面的過濾網;
2)檢查、校準分析儀的流量并做檢漏,如有必要更換O型圈等耗材;
3)對PM2.5儀器進行標準膜校準,超過國家相關規范要求時,及時進行校準。
(6)每半年工作內容
1)檢查PM2.5動態加熱裝置是否正常工作;
2)清理平臺、采樣管路等主要部件;
3)對溫度、濕度與壓力傳感器校準。
(7)每年工作內容:
對PM2.5儀器進行預防性維護,按說明書的要求更換備件。
(8)供應商應建立站點維護檔案
將站點的運行過程和運行事件進行詳細記錄,日常運維中使用運行管理相關記錄至少應包括:
1)PM2.5儀器運行維護記錄表;
2)PM2.5儀器校準檢查記錄表;
3)備件耗材更換記錄表;
4)儀器設備維修記錄表;
5)主要消耗材料使用登記表;
(9)質量控制要求
供應商需認真落實質量管理制度,做好相應記錄。
1)日常質量控制要求
分析儀在以下情況下需進行校準和再校準:安裝時、移動位置時、進行可能影響校準結果的維修或維護后、分析儀暫停工作一段時間后、有跡象表明分析儀工作不正常或校準結果出現變化、達到國家規范或本招標文件要求的校準周期或校準要求的。
2)異常數據的審核與檢驗
供應商應對監測數據異常值進行分析,查明原因,如屬于儀器故障,應在24小時內處理并上報采購人。
3)質量控制資料整理
各種技術與質量文件均保持現行有效,可根據管理需要進行調整或修訂,巡檢記錄、維修記錄、日常檢查與監督抽查等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記錄均須按要求進行填寫,定期進行整理歸檔。
(10)系統設備維修要求
1)運行維修工作界定
供應商負責所有設備儀器的維護、維修和部件更換(包括空調設備等附屬設施的維修、維護)。
2)設備維修質量控制要求
PM2.5儀器被修復后,當其監測性能受到影響時,需要進行檢驗,采用顆粒物質量膜校準等方法進行,并做好記錄。
(11)安全要求
供應商應建立安全保障制度,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在運維期間所有站點出現的安全事故責任,均由供應商承擔,并賠償所造成的一切損失。但因洪水、地震、臺風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儀器損壞供應商不必承擔責任。
5、考核與管理辦法
采購人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運維管理,并對檢查結果擁有最終解釋權。對達不到運維要求或違規操作的,采購人可以扣減相應的運維費。
(1)監督管理
1)供應商應承擔監測數據的保密責任,不得利用本項目的數據、檔案或有關資料對外開展技術交流、業務聯系、數據交換等。
2)運維期間出現調整數據、修改參數、改動設備、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的,采購人將有權不支付運維經費。
3)運維期間,供應商應按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建立安全生產制度,切實消除安全隱患。
(2)考核辦法
對供應商績效采取數據有效率考核、綜合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同時為了保證監測數據的科學有效性,嚴防數據、記錄弄虛作假行為。采購人每半年考核1次,按考核實際情況支付相應運維經費。
1)數據有效率考核
考核時段內(每半年、每年)單個站點PM2.5有效數據量應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中規定的污染物濃度數據有效性的最低要求(具體要求見前文),否則考核總分以0分計,不予支付該站點考核時段內全部運維費用。考核時段天數按考核時段內日歷天數計;計算應獲得小時值數據量時,應扣除因不可抗力(如停電,但不包括PM2.5儀器故障)造成的停止監測的小時數。考核時段內,如有站點因運行維護原因造成累計3個月未達到月數據有效性規定的或未達到年數據有效性規定的,甲方將有權不支付運維經費。
2)綜合考核
當單站點的每半年、每年數據有效率達到90%(含)以上運維考核目標以后,參照本部分執行。
a、數據有效率(滿分50分)
單站點監測數據有效率高于95%(含)的,得50分;單站點監測數據有效率為90%(含)-95%的,得分為50×數據有效率;低于90%的,得0分。
b、運行維護考核(滿分50分)
運行維護考核包括現場或遠程檢查情況、異常情況處理等考核內容,共計50分。采購人在考核時段內,對所有站點進行隨機抽查,形式包括現場或遠程檢查,檢查時間和分值分配由采購人制定,包括但不限于校準維護記錄是否規范、質控操作是否規范、周邊環境情況是否符合要求等,每發現一處不合格的扣2分。在考核時段內,要求供應商在6:00-18:00時段內發生的站點異常情況及時響應,需在發生后2小時內發現并及時報告采購人,4個小時內到達現場并進行解決問題,若超過2小時未做出響應或4小時內未到達現場解決問題的,視為異常情況未及時響應,由采購人遠程查看站點運行情況或現場檢查,對異常情況未及時響應情況進行記錄,每發現1次扣2分。一個考核期內,扣分情況累積,直至扣完為止。
c、考核總分(100分)
考核總分=數據有效率得分+運行維護考核得分
3)運維履約驗收及支付
本項服務內容涉及資金1,476,000.00元(單參數均價2.05萬元/點位)。運維服務期內,采購人每半年考核1次,按每半年1次的考核結果作為合同款支付的依據,每個站點運維費用為應付合同額除以站點個數,依據以下規則進行實際支付。單站點綜合考核評分平均分高于90分(含)的,支付全部應付款項;單站點綜合考核評分平均分高于80分(含)但是<90分的,支付單站點考核時段內應付款項的90%;單站點綜合考核評分平均分高于70分(含)但是<80分的,支付單站點考核時段內應付款項的80%;單站點綜合考核評分平均分高于60分(含)但是<70分的,支付單站點考核時段內應付款項的70%;單站點綜合考核評分平均分高于50分(含)但是<60分的,支付單站點考核時段內應付款項的60%;單站點綜合考核評分平均分低于50分的,不予支付單站點考核時段內所有款項。
(3)其它規定
當發生以下情況時,甲方有權不支付運維經費。
1)嚴禁弄虛作假行為,如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購人將扣除考核時段內所有站點運行經費,同時追究法律責任:拖延、阻礙、拒絕質量檢查或飛行檢查的,采樣、分析、數據采集和傳輸等過程人為干擾的,偽造運維記錄等情況。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發現中標方實際提供的服務質量低于投標文件承諾,或供應商違規操作的,甲方有權不支付運維經費。
3)供應商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配備技術人員、備品備件、車輛等設備設施的,甲方有權不支付運維經費。
6.監測站點
站點序號 | 所屬行政區 | 站點名稱 | 站點地址 |
1 | **區(2) | **房產局供熱辦 | **市**區北一西路43****管理所 |
2 | **區(5) | **城管局 | **市**區昆**路119-2-1-2****市容局 |
3 | **區(5) | **水源地 | **市**區延河街96****中學北 |
4 | **區(5) | ****中心 | **市**區崇山路74-1****醫院慢病醫院 |
5 | **區(7) | 遼三校區 | **市**區北洮昌街148號 |
6 | **區(7) | ****中心 | **市**區東北大馬路208號 |
7 | **區(4) | ****中心 | **市**區沈水東路358號 |
8 | **區(19) | **環保局 | **市**區沈大路45號甲 |
9 | **區(4) | ****學院 | **市**區道義北大街208號 |
10 | **區(4) | 營商建設局 | **市**區市府大路260號 |
11 | **區(7) | 第五中學 | ****中學 |
12 | **區(7) | 第一中學 | **市**區凱翔二街16-1號 |
13 | **區(4) | 七中東校區 | **市**區東新路24號 |
14 | 經開區(10) | 東北制藥 | **市**區云海路14號******公司 |
15 | 經開區(10) | 勛望小學建農校區 | **市**區沈新東路37號**西府原著 |
16 | **區(6) | ****分校 | **市**區**街47號 |
17 | **區(4) | 德氏冷飲 | **市**區泉園街道方家欄路56號 |
18 | **區(13) | ****中學 | **市**區祝科東二街56號 |
19 | **區(13) | 養竹委員會 | ******辦事處****委員會 |
20 | 經開區(10) | ****分校 | **市**區開發十八號樓20-3****分校 |
21 | **區(19) | 于臺小學 | **市**區于臺巷32-2號 |
22 | **區(19) | ****處理廠 | **市**區城**街21號環衛工人園 |
23 | **區(6) | ****分校 | **市**區和盛巷13號 |
24 | **區(6) | ****學校 | **市**區香**路5****學校-體育館 |
25 | **區(13) | ****醫院 | **市**區天賜街2號 |
26 | **區(13) | 水家村委會 | **市**區文溯街15號 |
27 | **區(13) | ****服務區北區 | **市**區G1501**繞城高速16-4 |
28 | 經開區(10) | 恒運水泵 | **市**區開發南二十六號路2號 |
29 | **區(19) | ****小學 | **市**區**街道前辛臺村488號 |
30 | **區(6) | ****小學 | **市**區望湖路59號 |
31 | **區(13) | ****中心 | **市**區**西路99號 |
32 | **區(13) | 志成中學 | **市**區前榆路98-3號 |
33 | **區(13) | **亨通 | **市**區金科街13號 |
34 | **區(2) | ****電廠 | **市**區北二中路26號 |
35 | **區(13) | 海思科制藥 | ****生物醫藥產業園 |
36 | 經開區(10) | **谷生態公園 | **市**區渾河**谷生態公園** |
37 | 經開區(10) | 郎家小學 | **市**區曹后路10號 |
38 | **區(6) | 126中學長白校區 | **市**區長白三街151號 |
39 | **區(6) | ****小學 | **市**區滿融路41號10 |
40 | **區(2) | ****學院 | **市**區**南街1013號 |
41 | **區(13) | 環保大廈 | **市**區全運二東路94號 |
42 | **區(5) | 秋實報廢車回收 | **市**區鴨綠**街56號 |
43 | **區(13) | ****辦事處 | **市**區**街374號 |
44 | **區(19) | ****村委會 | **市于****村委會 |
45 | **區(2) | ****中學 | **市**區葵松路27號 |
46 | **區(19) | 高力小學 | **市**區沈于線82-18號 |
47 | 經開區(10) | 勛望小學中德校區 | **市**區渾河十七街17號 |
48 | 經開區(10) | ****中學 | **市**區北渠岸路13號 |
49 | 經開區(10) | ****學校 | **市**區中央大街7甲2號 |
50 | 經開區(10) | ****公司 | **市**區開發大路28號 |
51 | **區(19) | ****小學 | **市**區沙嶺街道****小學 |
52 | **區(19) | ****管委會 | **市**區洪匯路175號 |
53 | **區(19) | ****中學 | **市******中學 |
54 | **區(19) | **匯景苑 | **市**區旺港大街174號新立屯 |
55 | **區(19) | ****中學 | **市**區紅興路與永全線交叉路口往西南約90米 |
56 | **區(19) | ****處理廠 | **市**區昆**路256-22號 |
57 | **區(19) | 北陵中學 | **市**區**路7-1號 |
58 | **區(5) | ****社區 | **市**區**北路10-1號 |
59 | **區(7) | ****社區 | **市**區東望北街117-12號 |
60 | **區(13) | **計算 | **市**區學風路**計算所 |
61 | **區(13) | 世博園辦公區 | **省**市**區雙園路301號 |
62 | **區(4) | 捷通消防車 | **市**區道義街道昌蒲路67號 |
63 | **區(7) | 福耀集團 | **市**區北大營街6號 |
64 | **區(7) | ****學校 | **市**區建新街28號 |
65 | **區(4) | ****大學 | **市**區黃**大街253號 |
66 | **區(19) | 造化中學 | **市于****中學 |
67 | **區(19) | 國奧小學 | **市**區川江街88-105號門 |
68 | **區(19) | 上蒲河村 | **市**區**中路33號 |
69 | **區(19) | 實驗北校 | **市**區造郭線111-3號 |
70 | **區(19) | ****中學 | **市**區**中街30號 |
71 | **區(19) | ****處理廠 | **市**區蒲河景觀路239號 |
72 | **區(4) | 中電光谷信息港 | **市**區四環路82-12號 |
(二)4個農村(**、**、**、**)環境空氣監測點位年度運維服務
1.總體運維要求
為**市、**縣、**市、**縣轄區內4****監測站點提供為期1年的運維服務。運維服務范圍包括各站點的六參數(SO2、NO2(NOX、NO)、CO、O3、PM10、PM2.5)監測儀器、氣象儀、質控設備、數據采集與傳輸設備、輔助設備、站房、供電等全部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包括所有站點的電費、網絡通訊費等所有涉及到的費用(具體詳見預算明細)。在委托運行管理及維護期間要求各站點儀器運行達到國家及行業頒布的技術標準和考核指標要求;既要及時維修所有站點系統和儀器的故障,更要防范和杜絕安全事故,使各站點真正發揮其效能和作用,確保監測數據及時、科學和準確。
2.點位詳情
新增環境空氣監測點位
點位類型 | 點位名稱 | 點位數量 | 位置 | 經緯度 |
環境空氣質量評價城市點 | **區蒲水路點位 | 1 | **省**市****健身中心 | 東經:122.776226北緯:41.517803 |
環境空氣質量評價城市點 | ****中學站 | 1 | **省****教育中心 | 東經:122.853117 北緯:41.997927 |
環境空氣質量評價城市點 | **縣環城路站 | 1 | **省****中學東B門 | 東經:123.436206,北緯:42.485206 |
環境空氣質量評價城市點 | **縣**東路站 | 1 | **省**市**縣**路 | 東經:123.356238,北緯:42.730038 |
3.運維總體要求
(1)運維服務工作內容及要求
1)各站點的日常運行維護;
2)各站點的日常質量管理;
3)各站點的日常安全管理;
4)各站點監測設備及相關輔助設施維護、保養及維修;
5)各站點監測數據每日審核、上報;
6)各站點數據采集及傳輸設備維護、保養及維修,****中心通訊正常,確保監測數據及時準確****數據中心;
7)當每日6時~18時任何站點出現儀器故障,應在2小時之內響應并通知采購人,4小時內到達現場解決儀器故障(通信線路、電力線路故障除外,但應及時與相關部門聯系積極解決)。供應商需準備至少1臺備機,若儀器故障無法在4小時內排除,供應商必須在48小時內提供并更換相應的備機,保證自動站正常運行。當儀器出現故障不能及時修復時,應在48小時之內使用備機開展監測。
8)平臺運維;
9)數據庫運維;
10)交辦運維;
11)服務器運維;
(2)財產保護
委托運行管理及維修的全部資產(包括全部產權和建筑物、設備及配套設施)屬我局所有。未經采購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各類財產進行出售、抵押或轉移。
(3)數據保密
在委托管理期間,應對系統狀況和數據嚴格保密。未經我局同意,供應商不得利用本項目的所有資料對外開展技術交流、業務聯系、數據交換等。
(4)安全保證
在委托管理期間,供應商應按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建立安全生產制度,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在委托管理期間,4個站點中出現的所有安全事故責任,均由供應商承擔,并賠償所造成的一切損失。但因洪水、地震、颶風、臺風、站點外部火災、爆炸、恐怖襲擊、武裝沖突、蓄意破壞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儀器損壞供應商不承擔責任。
(5)人員車輛及設備配備要求
1)配備項目負責人、數據審核人員、現場運維人員等崗位人員。
2)配備專用巡檢車輛1臺
3)配備必要的質量控制設備:每個站點配備標準氣體1套,標準氣體須為生態環境部標樣所或中國計量院生產一級標準氣體。配置子站工控機、氣象儀、零氣發生器和動態校準儀1套。
(6)運維工作主要內容
運維過程中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站點的日常運行維護;
2)站點的日常質量管理;
3)站點的日常安全管理;
4)站點監測數據的日常審核、上報;
5)站點設備維護保養及故障維修;
6)站點相關輔助設施的維護、保養、維修;
7)站點監測數據采集及傳輸系統的維護及維修,保障與省環境空氣自動監測數據管理平臺傳輸正常;
8)根據工作需要開展站點PM10與PM2.5自動監測的聯機或手工比對;
9)當儀器出現故障不能及時修復,或當儀器損壞不能修復時,應在24小時之內報告、48小時內使用備機開展監測,使用備機須報備;
10)涉及站點遷移的,應做好遷移前后監測儀器設備檢查工作并做好相關記錄。
11)平臺運維服務要求:①配合設備運維人員對所有點位,各個區域及審核和未審核數據篩選時間段進行查看,確保數據的準時和準確顯示。②查看監測設備的數據運行狀態情況,包括在線設備,離線設備,有問題計時通知設備運維人員進行維護,并配合分析離線設備原因。③對用戶申請平臺功能的相應權限進行授權。④平臺各功能模塊及圖形化是否運行及正確展示。⑤恢復由于用戶誤操作產生的錯誤信息數據問題。
12)數據庫運維服務要求:①定時備份數據庫。②定時間監測數據庫的安全性,監控數據庫的存取訪問和性能,并作出相應的優化。③定時清理日志文件。
13)交辦運維服務要求:①對申請企業微信推送的污染防治交辦業務人員授權。②對微信推送授權后的交辦業務人員進行分組歸類。③查看推送服務功能是否運行正常。④維護交辦污染類型(新增、修改等)。
14)服務器運維服務要求:①定期系統維護(升級,重啟)。②后臺應用程序服務維護。③安全性檢查(定期殺毒,打補丁)。④殺毒。
(7)運維技術要求
1)監測頻次及數據傳輸
監測工作方式為24小時不間斷連續自動監測,在指定的數據審核平臺上完成監測數據在線審核工作。上傳數據包括監測設備的實時監測分鐘值、小時值、零點跨度校準值、儀器設備狀態參數等。
2)運行維護工作目標
建立完善的的運行維護工作規范與質量管理體系,確保提供及時、準確、有效的監測數據,空氣自動站的運行質量應達到以下指標:
各項指標的有效監測數據按照《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中規定的污染物濃度數據有效性計算;
各項指標數據獲取率達到90%(以小時值計)以上;
各項指標數據質控合格率達到80%(以小時值計)以上;
運維任務完成率100%;
異常情況處理率100%。
3)運維工作一般要求
****監測站運行管理的各項規定,如運維期間出臺新的運行管理規定,則運維工作要求隨之執行最新規定。
保持站房內部環境清潔,布置整齊,儀器設備干凈清潔;
檢查供電、網絡通訊的情況,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
保證空調正常工作,站房內溫度保持在25℃±3℃,相對濕度保持在不高于80%RH;
指派專人維護,設備固定牢固,門窗關閉良好,人走關門,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定期檢查消防和安全設施;
每次維護后做好系統運行維護記錄;
進行維護時,應規范操作,注意安全,防止意外發生。
4)每日運維工作要求
每天上午和下午兩次遠程查看站點數據并形成記錄,分析監測數據,對站點運行情況進行遠程診斷和運行管理,內容包括:
判斷系統數據采集與傳輸情況;
根據電源電壓、站房溫度、濕度數據判斷站房內部情況;
發現運行數據有持續異常值時,應及時赴現場排查異常并將處理結果書面告知。在每日6時~23時出現的故障,應在12小時內解決(通信線路、電力線路故障除外,但應及時與相關部門聯系積極解決);
在重污染天氣、沙塵天氣等污染過程結束后或監測數據出現異常后,應在4小時內開展相應的運維工作;選用專用或合適的工具進行清潔,避免對采樣系統產生影響。
根據儀器監測數據以及狀態參數判斷儀器運行情況;
根據故障報警信號判斷現場狀況;
每日檢查數據是否及時上傳至數據平臺,發現數據掉線及時恢復。
每天通過數據審核平臺完成對前一日各監測點位原始小時值的審核,數據審核報送工作應于每日下午14時前完成,當天因網絡故障等原因未能完成數據審核報送的,可順延一日審核報送,最多順延二日(如1日產生的數據,應于2日14時前完成審核,最遲在4日14時前完成審核)。屆時仍未完成數據審核與報送的站點,將不能報送3日以前的審核數據。
對于未能按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審核的數據,須于數據產生一周內,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報送書面審核結果及未能按時完成審核的原因。但每月1日16:00前必須將上月所有審核結果報送完畢。
5)每周運維工作要求
每**少巡視站點1次,并做好巡查記錄,巡檢時需要完成的工作包括:
查看站點設備是否齊備,無丟失和損壞;檢查接地線路是否可靠,排風排氣裝置工作是否正常,標準氣鋼瓶閥門是否漏氣,標準氣的消耗情況及有效期。
檢查采樣和排氣管路是否有漏氣或堵塞現象,各分析儀器采樣流量是否正常。
檢查各分析儀器的運行狀況和工作參數,判斷是否正常,如有異常情況及時處理,保證儀器運行正常。
對PM10和PM2.5監測儀動態加熱裝置及采樣總管加熱裝置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對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分析儀進行零點、跨度檢查,如果漂移超過國家相關規范要求,需要進行校準。
檢查各監測儀顯示的時間是否與工控機時間一致,保證誤差在2分鐘以內。
檢查外部環境是否正常,有沒有對測**果或運行環境存在明顯影響的污染源。
檢查電路系統和通訊系統,保證系統供電正常,電壓穩定。
檢查通訊系統,保證數據傳輸正常。
更換氣態分析儀過濾膜,檢查監測儀器散熱風扇污染情況,及時清洗。
在冬、夏季節應注意站房室內外溫差,若溫差較大,應及時改變站房溫度或對采樣總管采取適當的控制措施,防止冷凝現象。
及時清除站房周圍的雜草和積水,當周圍樹木生長超過規范規定的控制限時,應及時剪除對采樣有影響的樹枝。
檢查避雷設施是否可靠,站房屋是否有漏雨現象,氣象桿和天線是否完好,站房外圍的其它設施是否有損壞或被水淹,如遇到以上問題應及時處理,保證系統能安全運行。
檢查站房的安全設施,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檢查氣象儀器及能見度儀的運行情況。
檢查顆粒物的采樣紙帶,如紙帶即將用盡,及時進行更換。
檢查站房內外環境衛生,及時保潔。
6)每月運維工作要求
清洗顆粒物分析儀切割頭,檢查顆粒物分析儀儀器噴嘴、壓環等部件。
檢查顆粒物分析儀、氣態分析儀、動態校準儀流量,超過國家相關規范要求,及時進行校準。
檢查顆粒物和氣態分析儀管路是否漏氣。
檢查/更換各儀器顆粒物過濾器。
檢查/清潔能見度儀鏡頭(用濕棉布清潔后用干棉布擦干)。
清潔儀器風扇防塵網。
對儀器顯示數據和數據采集儀之間的一致性進行檢查。
報送上個月儀器運行維護記錄。
7)每兩個月運維工作要求
更換顆粒物分析儀紙帶(必要時),進行系統自檢。
校準和檢查顆粒物分析儀的溫度、氣壓和時鐘。
用標準氣壓計、溫度計、濕度計、手持式風速風向儀,校準相關的自動儀器。
8)每季度運維工作要求
采樣總管及采樣風機每季度至少清洗一次。
對顆粒物分析儀進行標準膜校準或K0值檢查,超過國家相關規范要求時,及時進行校準。
采用臭氧傳遞標準對站點臭氧工作標準進行標準傳遞。
9)每半年運維工作要求
檢查顆粒物分析儀相對濕度、溫度傳感器和動態加熱裝置是否正常工作。
振蕩天平法顆粒物儀器更換主路過濾器濾芯、旁路過濾器濾芯和氣水分離器濾芯,污染較重時應及時更換濾芯;
對氣態污染物監測儀進行多點校準,繪制校準曲線,檢驗相關系數、斜率和截距。
更換零氣源凈化劑和氧化劑,對零氣性能進行檢查。
對氮氧化物分析儀鉬爐轉化率進行檢查。
對能見度儀器進行校準。
檢查和校準氣象五參數設備。
10)每年運維工作要求
對所有的儀器進行預防性維護,按說明書的要求更換備件,更換所有泵組件。
按照儀器說明書對動態校準儀流量進行多點檢查。
11)建立站點維護檔案要求
將站點的運行過程和運行事件進行詳細記錄,日常運維中使用運行管理相關記錄至少應包括:
各儀器運行維護記錄表。
顆粒監測儀校準檢查記錄。
氣態污染物監測儀校準檢查記錄。
儀器設備維修記錄表。
多點線性校準表格。
室內外環境記錄。
12)日常運維其他相關要求
每周更換氣態污染物監測儀器所用濾膜,必須為聚四氟乙烯材質。
當月25日前指定下月工作計劃,并嚴格按計劃執行,若有變更應及時通知。
應每月5日前,將上月各類記錄表格提交,用于數據復核。
故障響應時間為:當每日6時~23時出現故障,應在1小時之內響應,4小時內到達現場解決(通信線路、電力線路故障除外,但應及時與相關部門聯系積極解決)。若儀器故障無法排除,必須在48小時內更換與原機同監測原理的備機,保證自動站正常運行。
嚴禁擅自改變采樣管路連接方式和更改儀器參數設置。
13)質量控制要求
需認真落實質量管理制度,做好相應記錄。
①量值溯源要求
所使用的標準氣體須為生態環境部標樣所或中國計量院生產的有證一級標準物質,新購標準氣體應做驗證實驗,形成驗證報告。另外,在用標準氣體當鋼瓶壓力低于500PSIG時,需要進行重新驗證;當鋼瓶壓力低于150PSIG(1.0MPa)時,標準停止使用。新的標氣閥應預先進行3次(每次至少24小時)以上的老化后方可使用。標準氣體必須在有效期內使用。
所使用的臭氧校準儀(傳遞標準)每年進行一次量值溯源,并在有效期內使用;流量校準所使用的流量計應在計量檢定有效期內使用。
按照要求抽取50%的站點開展顆粒物手工比對,比對工作按照國家相關規范進行,比對結束后15日內提交顆粒物手工比對原始記錄和比對結果報告。
②日常質量控制要求
分析儀在以下情況下需進行校準和再校準:安裝時、移動位置時、進行可能影響校準結果的維修或維護后、分析儀暫停工作一段時間后、有跡象表明分析儀工作不正常或校準結果出現變化、達到國家規范或本招標文件要求的校準周期或校準要求的。
③異常數據的審核與檢驗
應對監測數據異常值進行分析,查明原因,如屬于系統或儀器故障,應在24小時內處理并上報。
④質量控制資料整理
各種技術與質量文件均保持現行有效,可根據管理需要進行調整或修訂,巡檢記錄、維修記錄、日常檢查與監督抽查等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記錄均須按要求進行填寫,每月進行整理歸檔。
14)系統設備維修要求
①運行維修工作界定
負責系統所有設備和儀器的維護、維修和部件更換(包括空調設備等附屬設施),本服務內容同樣包括由于外部原因意外丟失和損壞設備的維修或更換。
②設備維修質量控制要求
監測儀器被修復后,當其檢測性能受到影響時,需要進行檢驗,采用標氣測定、顆粒物手工比對等方法進行。
儀器大修后(更換設備測試關鍵部件),應按順序進行漂移實驗(零點漂移、量程漂移)、重復性及準確度實驗、多點線性實驗,并提交相應報告。
15)備機管理及更換要求
備機每個月至少進行一次校準,做好相關記錄,保證備機性能處于良好狀態;
使用備機替代原機開展監測前,提出書面申請,同意后方可使用,書面申請的內容至少包括:擬更換的站點、擬更換的儀器設備名稱及型號、更換原因、更換時間、備機名稱型號及序列號、備機最近一次的校準記錄;
使用備機開展監測的應于15日內換回原機,備機最長替代時間不能超過60天,若需長久使用備機的單獨報備批準;
原機換回后,先進行必要的儀器性能測試,合格后開展正常監測,保證監測數據準確,換回情況和性能測試結果書面報告。
16)安全要求
建立安全保障制度,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在運維期間所有站點出現的安全事故責任,均由運維方承擔,并賠償所造成的一切損失。但因洪水、地震、臺風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儀器損壞運維方不必承擔責任。
17)存檔要求
建立一整套關于運維工作的操作規范,并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不斷完善。按照標準要求,對運維工作中的各項記錄進行存檔。
站點日常巡檢記錄表(每日);
站點日常巡檢記錄表(每周);
二氧化硫(SO2)分析儀運行狀況檢查記錄表(每周);
氮氧化物(NOX)分析儀運行狀況檢查記錄表(每周);
臭氧(O3)分析儀運行狀況檢查記錄表(每周);
一氧化碳(CO)分析儀運行狀況檢查記錄表(每周);
顆粒物PM10自動監測分析儀運行狀況檢查記錄(每周);
顆粒物PM2.5自動監測分析儀運行狀況檢查記錄(每周);
其他儀器、設備運行狀況檢查記錄(每周);
城市站設備運維記錄(每月);
顆粒物PM10自動監測分析儀運行狀況檢查記錄(每月)
顆粒物PM2.5自動監測分析儀運行狀況檢查記錄(每月)
氣體分析儀流量檢查記錄表(每月);
多氣體動態校準儀校準檢查記錄表(每月);
顆粒物手工比對采樣記錄表(每月);
顆粒物溫度、壓力、時鐘校準記錄表(每2月);
城市站設備運維記錄(每季度);
氣體分析儀(SO2)多點校準記錄表(每季度);
氣體分析儀(NOX)多點校準記錄表(每季度);
氣體分析儀(CO)多點校準記錄表(每季度);
氣體分析儀(O3)多點校準記錄表(每季度);
城市站設備半年運維記錄(每半年);
多氣體動態校準儀校準檢查記錄表(每半年);
能見度分析儀校準記錄表(每半年);
空氣自動監測儀器預防性運維記錄表(每年);
標準物質記錄表(每年);
空氣自動監測儀器設備檢修記錄表;
零備件更換記錄;
備機更換記錄表;
站點異常情況應急處置記錄表。
18)監督考核要求
①監督管理
a、應承擔監測數據的保密責任(簽訂保密協議),不得利用站點的數據、檔案或有關資料對外開展技術交流、業務聯系、數據交換等。
b、運維期間不得出現調整數據、修改儀器參數、隨意改動設備、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的。
c、運維期間,應按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建立安全生產制度,切實消除安全隱患。
②考核辦法
每半年度運維結束后進行一次績效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支付半年度運維費的主要依據。考核采取百分制、單站考核的方式,主要包括單個站點監測數據獲取率、數據質控合格率(以下簡稱“兩率”)以及運行維護的內容。
數據捕獲率指考核時段內各監測項目實際獲取的小時值監測數據量總和除以應獲得小時值數據量總和。
數據質控合格率指考核時段內各監測項目實際獲取的質控合格的小時值監測數據量總和除以應獲得小時值數據量總和。
每日各項目應獲得小時值數據量均按24個計,考核時段天數按考核時段內日歷天數計。計算應獲得小時值數據量時,應扣除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停止監測的小時數。
a、數據有效性規定
(a)數據有效性按照《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中規定的污染物濃度數據有效性執行,PM10等同于PM2.5。
(b)運維期內,有站點因運行維護原因造成累計3個月未達到月數據有效性規定的或未達到年數據有效性規定的,不予支付該站點運維費。
(c)數據捕獲率和數據質控合格率僅統計PM1、PM2.5、PM10、SO2、NO2、CO、O3七項監測指標(沒有PM1的,按六項指標統計)。
(d)考核時段內各項監測指標數據捕獲率須高于90%(含),數據質控合格率須高于80%(含),否則,不予支付該站點運維費。
(e)站點數據捕獲率和數據質控合格率為各項監測指標數據捕獲率和數據質控合格率的算數平均值。
(f)扣除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停止監測的小時數時,提供當地環保部門或電力部門書面確認函(以確認人簽字和公章為準),否則,不予扣除。
b、考核得分計算方法
達到數據有效性規定要求后,按照以下規定就行量化打分。
(a)兩率部分(60分)
單站點監測數據質控合格率高于95%(含)的,得60分;80%(含)-95%的,得分為60×(數據質控合格率/95%);低于80%的,得0分。
(b)運行維護部分(40分)
運行維護部分組織檢查核實,檢查內容包括日常運維任務完成情況、異常情況處理情況、站房環境保障效果、采樣系統維護效果、儀器日常維護效果、質量控制效果、通訊系統維護效果(數據上傳發布情況)、人員與檔案記錄管理情況、備品備件及質控設備配備情況等,共計40分。具體檢查內容和分值分配以實際制定的檢查方案為準。
(c)其它扣分項
由于運維人員原因導致數據審核一次未通過的,相應站點每次扣減0.2分,累計計入總分;
每半年度運維結束后進行一次績效考核,考核時發現所提供的運維記錄、總結報告等材料上存在錯誤的,相應站點每項扣減0.2分,累計計入總分;
合同中約定的內容未做實質性響應或未達到合同要求,僅在某個或某幾個站點出現的,相應站點每項扣減2分,累計計入總分(對周期性或重復性內容,按次數累計),否則,所有站點每項扣減2分,累計計入總分;
因運行維護原因造成月數據有效性未達到規定的,每次扣5分,累計計入總分。
(d)考核總分(100分)
考核總分=兩率得分+運行維護得分-其它扣分項
c、運維費核算方法
本項服務內容涉及資金492,000.00元(單參數均價2.05萬元/點位)。考核總分95(含)分以上的,支付該站點當期全額運維費;考核總分在80(含)-95分的,該站點當期運維費= (實際考核總分/100)×單站點當期全額運維費;考核總分低于80分的,不予支付該站點當期運維費。
(三)4套固定式機動車尾氣遙感監測設備年度運維服務
1.運維要求
為保證固定遙感設備的有效運行,充分發揮對柴油貨車的監督管理,急需專業有效的技術運維工作,對已交付的項目的設備進行監控和管理,確保遙感儀及相關配件在使用中能夠可靠、高效、持續、安全運行。處理運行過程的出現的軟件故障以及軟件功能升級和數據分析。包括設備認定費、設備標準氣、設備耗材激光發生器氘燈,確保遙感設備能夠可靠、高效、持續、安全運行。
根據HJ845-2017《在用柴油車排氣污染物測量方法及技術要求》附錄D設備校準和檢測要求。
固定式遙感監測設備專有耗材部件,紫外光源氘燈AM-650氘燈屬于易耗品,隨時間氘燈光值衰減,影響測量準確性,當無法校準到修正誤差時需要進行更換。
2、項目運維點的設備清單
序號 | 設備名稱 | 數量 |
1 | 固定水平式遙感監測儀 | 4套 |
2 | 速度加速度系統 | 4套 |
3 | 牌照自動識別系統 | 4套 |
4 | 恒溫控制系統 | 4套 |
5 | 系統校準單元 | 4套 |
6 | 氣象、坡度、空氣監測系統 | 4套 |
7 | 主控計算機 | 4套 |
8 | 機動車尾氣遙感監測系統軟件 | 4套 |
9 | 現場安防監控 | 4套 |
10 | 道路流量監測系統 | 4套 |
3.點位詳情
按照實際工作需要,遙感監控點位選在三環和四環路柴油貨車流量大的位置,設置的點位如下:
點位A:四環路上與清州街交匯處
詳見采購文件
點位B:**區沈新西路284號
詳見采購文件
點位C:**區地利北街3號(蒲河**蒲河大溪地公園對面)
詳見采購文件
點位D:松花湖街與文海路交匯處
詳見采購文件
4. 項目運維工作標準以及依據
運維工作標準:設備運行連續穩定,數據采集準確率80% 以上。年數據****生態環境廳關于機動車尾氣路檢工作任務要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一條;《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提出,推進老舊柴油車深度治理,加強移動源排放監管能力建設。國家環保部、**部、認監委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排放檢驗加強機動車環境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
5. 運維內容
5.1每日工作內容
運維工程師每天上午和下午兩次遠程查看數據并形成記錄,分析檢測數據,對站點運行情況進行遠程診斷和運行管理,內容包括:
(1) 判斷系統數據采集與傳輸情況;
(2) 根據電源電壓、站房溫度、濕度數據判斷設備機柜內部情況;
(3) 發現運行數據有持續異常值時,啟動異常數據處理預案并立即通知上級主管部門,在每日8:00~20:00時出現的設備故障,應在4小時內予以解決(通信線路、電力線路故障除外,但應及時與相關部門聯系積極解決);
(4) 根據儀器分析數據判斷儀器運行情況;
(5) 根據故障報警信號判斷現場狀況;
(6) 每日檢查數據是否及時上傳并正常發布,發現數據掉線及時恢復;
(7) 每天通過信息聯網平臺完成對前一日各檢測點位原始小時值的審核,并向上級主管部門提交小時值審核結果和根據小時值生成的各點位日均值。
(8) 根據設備檢測結果,出具具有合法性的檢測報告。
(9) 按規范要求,對設備定期進行校準。
當日數據審核的報送工作應于每日下午16時前完成,當天因網絡故障等原因未能完成數據審核報送的,運維人員除積極與相關部門聯系解決外,還應實時監控網絡維修情況,在通訊暢通后第一時間審核報送,時間要求為2日內。
對于未能按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審核的數據,運維人員須于數據產生一周內,以正式文件形式向業主或監管單位報送書面審核結果及未能按時完成審核的原因,每月1日16:00前必須將上月將所有審核結果報送至業主或監管單位。
5.2每周工作內容
運維人員會每**少巡視1次,并做好記錄,巡檢時需要完成的工作內容包括:
(1) 查看設備是否齊備,無丟失和損壞;機柜外觀是否正常,牌照識別裝置運行狀態有無異常,外部接線、電纜狀態有無安全隱患等。
(2) 每周對運維點環境衛生進行檢查,及時保潔。
(3) 檢查各遙測設施的運行狀況和工作參數,判斷是否正常,如有異常情況及時處理,保證儀器運行正常。
(4) 檢查外部環境是否正常,有沒有對測**果或運行環境存在明顯影響的污染源。
(5) 檢查電路系統和通訊系統,保證系統供電正常,電壓穩定。
(6) 檢查通訊系統,****監控中心的連接正常,數據傳輸正常;
(7) 檢查安全設施,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8) 在冬、夏季節應注意低溫、高溫對設備的影響,防止冷凝現象。
(9) 應及時清除設備周圍的雜草和積水,當周圍樹木生長超過規范規定的控制限時,應及時剪除對檢測光束有影響的樹枝。
(10) 應經常檢查避雷設施是否可靠,是否有漏雨現象,桿和天線是否被刮壞,外圍的其它設施是否有損壞或被水淹,如遇到以上問題應及時處理,保證系統能安全運行。
5.3每月工作
(1)清洗儀器表面光學系統進行清洗保養部件(連續雨雪天氣后須清洗一次)。
(2)檢查檢測設施運行是否超過國家相關規范要求,及時進行校準并記錄。
(3)每月開展至少5天手工采樣,和自動檢測系統進行比對。
(4)對儀器顯示數據和數據采集儀之間的一致性進行檢查。
(5)每月對數據進行備份。
5.4每兩個月工作
(1)更換易損件,并進行系統自檢。
(2)校準和檢查設備的溫度、氣壓和時鐘。
(3)用標準氣壓計、溫度計、濕度計、手持式風速風向儀,校準相關的自動儀器。
(4)以月為單位,對檢測數據進行整理、分析、并形成報告。
5.5每季度工作
(1) 遙測設施主要部件和監測單元每季度至少清洗一次。
(2) 對超過國家相關規范要求時,及時進行校準。
(3) 更換規定超過使用期限的易損件/備件。
(4) 更換校準氣。
(5) 檢查各檢測儀器線性度,檢查并記錄。
5.6每半年工作
(1)檢查固定水平式遙感檢測儀、主機、光學結構及調整系統等否正常工作,并對設備系統進行全面體檢。
(2)對氣態污染物檢測儀進行多點校準,繪制校準曲線,檢驗相關系數、斜率和截距,校準并記錄
5.7每年工作內容
(1)對所有的儀器進行預防性維護,按說明書的要求更換備件,更換所有泵組件,如有更換填寫《尾氣遙感監測系統備品備件管理記錄表》。
(2)邀請國內權威計量院,對設備進行計量校準,并生成計量校準報告。
6.故障維修
運維方負責運營點的所有設備和儀器的維護、維修和部件更換(包括由于外部原因意外丟失和損壞設備的維修或更換,維修費用已計入運維報價中)。為了使系統能維持完整的數據獲取率,運維方應具備迅速的故障排除、充足的備品備件、便捷的交通和通訊工作工具等必要的保證條件:
(1)在本地并配備專業運維工程師,儀器設備包括全套的質控設備及備用設備,維修人員配備筆記本電腦,配套工具,有專用車輛;一旦發生故障,應迅速到達現場處理問題,0.5小時內給予響應,1小時內到達現場,對因質量原因引起的故障,進行設備維修、提供并更換損壞的部件,直至系統設備恢復正常運行,如24小時內恢復存在困難,由項目負責人書面說明情況,提交解決方案。對不易診斷和維修的儀器故障提供備用設備更換。
(2)若自動監控儀器進行了修復,可能影響其使用性能時,在正常使用和運行之前,必須對修復設備按順序進行漂移實驗(零點漂移、量程漂移)、重復性及準確度實驗、多點線性實驗,并記錄并提交相應報告;對氣態檢測儀采用標氣進行重新標定、顆粒物檢測儀采用手工比對等方法進行比對測試。保證數據準確可靠。
(3)備有足夠的備品備件,對其使用情況進行定期清點,并根據實際需要進行增購,以不斷調整和補充各種備品備件的存儲數量。
二、商務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4年8月
2、履約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3、付款方式:自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通過階段性驗收,支付50%。至合同期結束且通過階段性驗收,支付剩余50%。
4、履約驗收
驗收標準:按《****政府采購履約驗收管理辦法》(遼財采[2017]603號)要求及合同約定驗收;
驗收程序:由采購人組織;
驗收報告:由采購人出具;
組織驗收主體:本項目的履約驗收工作由采購人依法組織實施。
5、投標有效期:90日歷天
****政府采購活動的****省政府采購供應商庫的,****政府采購網 “首頁—政策法規”中公布的“政府采購供應商入庫”的相關規定,及時辦理入庫登記手續。填寫單位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聯系人等簡要信息,由系統自動開通賬號后,****政府采購活動。具體規定詳見《關****省政府采購供應商入庫程序的通知》(遼財采函〔2020〕198號)。